装修合同是业主与装璜公司或施工队签署的一个装修商定,是有法律效益的一个文件,普通状况下,装修合同都是由施工方出具的,经过业主检查之后再启动签署,这里要提示大家的是,装修合同有危险,必定要了解其中的细节之后再签字。
装修合同经常出现法律危险引见:
1.合同主体不清晰
要留意的是,签合同的时刻首先要确定甲方和乙方,蕴含其称号及咨询模式。有些装璜公司在签合同时要求业主填写的消息具体,但在自己签字时,只是在签名处盖个章。遇到这种状况,业主必定要求装璜公司签上其完整公司的称号,并且确认签的公司称号能否与盖章的公司称号分歧,若不分歧要求其解释二者之间的相关,且在合同中写明。
2.书面文件不全
施工合同不仅是一本合同书而已,经过双方认可的工程估算书以及装修施工的全套设计、施工图纸都是施工合同的有效形成要件。而有些业主在与装璜公司签合同时以上三个要件或者不完全,签字施工后由于文件不完全而带来的疑问就不可寻求法律包全。
3.增减项未添加合同
如今装修工程中产生增项是很经常出现的事,但其实这是不反常的。由于装修公司一开局为了使业主签单把报价压的很低,等到真正施工时再一点点的增项,而这时业主也没有反悔的时机了,只能任其增项。为了预防这种状况,业主在签约前先要检查一下报价上的施工面积与施工名目能否正当,审慎增减名目。
若是施工环节中产生增减名目,那么施工合同也必定变卦,业重要求与装修公司协商,与工程相关的工期、估算和图纸等都要做出变卦。
4.资料供应不做确认
装修公司在给业主倡导时普通都会让业主选用装修公司提供一局部装修资料,业主自购一局部资料的装修模式,那么这种状况就是甲乙双方均对资料担任。业重要求按时提供装修资料,并要经过装修公司验收,并且操持交接手续。装修公司没有权益擅自改换业主提供的资料,若资料有疑问也要及时改换、补齐。装修公司提供的资料业主也要验收,业重要拿着装修公司提供的报价单核查资料,一旦发现疑问,可以要求装修公司改换、重做、抵偿。
5.工程验收不仔细
验收要留意的大疑问就是合同中普通都规则:“如未操持验收手续,生产者提早经常使用或擅智能用工程成品而形成损失的,由生产者担任。”所以业主在完工后必定要仔细验收,一旦发现品质疑问,可以要求装修公司返工。不能完全修复的,可以要求装修公司抵偿。若是有些名目很难在短期内发现疑问,双方可以商定一个正当的期限作为保修期。